在申請財產(chǎn)保全時,提供擔保是法定程序的重要環(huán)節(jié),具體規(guī)則如下:
一、擔保的必要性
訴前保全: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,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。
訴中保全:法院可酌情要求擔保,若責令提供而申請人不配合,則駁回保全請求。
二、擔保方式(可選類型)
現(xiàn)金/保證金擔保:直接向法院繳納,金額通常不超過請求保全數(shù)額的30%(訴前保全可能需全額擔保)。
實物擔保:如房產(chǎn)、車輛等,需提供權屬證明,價值需覆蓋保全標的。
第三方擔保:
保證人擔保:需具備代償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,承擔連帶責任;
銀行/保險保函:金融機構出具書面擔保,承擔賠償責任。
三、擔保數(shù)額標準
一般案件:不超過請求保全金額的30%(若保全財產(chǎn)為爭議標的,不超過標的價值的30%);
特殊情形(如訴前保全):可能需全額擔保,法院可根據(jù)案情調整。
四、注意事項
錯誤保全的賠償風險:若保全申請錯誤導致被申請人損失,申請人需承擔賠償責任,擔保財產(chǎn)將用于賠付;
及時補充擔保:若法院認為原擔保不足,可要求追加,否則可能解除保全;
期限要求:訴前保全需在30日內起訴,否則法院解除保全。
建議在實際操作中,根據(jù)案件性質、標的金額及自身資產(chǎn)狀況選擇合適擔保方式,并咨詢**律師評估風險。具體流程可參考法院指引或司法案例。